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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每日一读】语文教学的真正亮点在哪里?

2016-9-9 13:46:00

    不少语文老师说语文课越来越难上。好多有识之士大声疾呼要“简简单单上语文”,可是就连他们本人(不教书的理论家除外),似乎也没有把语文课上简单,包括我自己。为什么把简单的事反而搞复杂了?老师们说:怕别人说没有“新意”,没有“亮点”。我何尝不是这样想!“没有亮点”意味着什么?它虽然不能和失败画等号,至少意味着平庸。这是很可怕的评价。

    以往,我的许多徒弟(我有时也这样),每拿到一篇课文,还没读两遍,便考虑怎样上出“彩”来,——做什么样的课件,哪里可以表演,哪里可以“小组合作”,哪里可以拓展、发散,哪里可以有“多元解读”,如此等等。企图以旁门左道来掩饰自己的肤浅和浮躁,以花架子哗众取宠。

    前不久,我在西安苏教版语文教材培训会上执教了《第一次抱母亲》。既没有做课件,也没有表演,却获得了老师们的好评。如果说获得师生掌声和赞叹之处是亮点的话,那么,归纳一下有以下三个方面:一是我的朗读,二是学生的朗读,三是我对关键词语的理解和处理。其它还有一些,如老师的讲解和板书的字等。



    由此我觉得,语文教学的所谓“亮点”,首先应该在朗读上。老师读得正确、流利、有感情,并引导学生读得正确、流利、有感情,是一种美妙的境界。叶圣陶先生说:“阅读教学总得读。”张田若先生说:“阅读教学,第一是读,第二是读,第三还是读。”学生把课文读得正确、流利、有感情,就证明课文的内容理解了,文章的思想感情体会出来了。把课文的内容和感情通过自己的声音再现出来,这是一种再创造,是赋予作品以生命。师生能读得入情入境的语文课堂,一定是充满生机、充满灵性、充满情趣的语文课堂。老师的范读能引起学生的共鸣,深深地打动他们,学生的朗读能入情入境,并博得大家的掌声,能说不是亮点?

    朗读的亮点,不仅体现在学生朗读的声情并茂上,即“结果”上,更体现在老师的引导上,即“过程”上。

    引导学生把课文读正确,读流利就不容易,更不要说读得有感情了。我把读正确,读流利当作硬任务。它是“保底工程”,要求人人做到。为确保每个人达到读正确、流利,我是严字当头,“一字未宜忽”,就连标点符号也不放过,逗号和句号要读出区别来,叹号和问号要读出不同来。

    第一节课:领读

    第一节课我是逐段逐段地“过”的,必要时我作了示范,甚至于领读。尽管他们是四年级的学生了,但该领读的还要领读。做任何事情不能从概念出发,要从实际出发。张田若先生说:“评价一节课成功与否,首先看全班学生是否把课文读熟了。”

    第二节课:精读

    所谓“精读”,就是进一步引导学生把课文读懂,读出字面背后的意思,进而把课文读出感情来。这期间离不开老师的必要讲解和朗读示范。不要以为老师范读只是为了让学生模仿。老师的范读也能起到帮助学生理解课文的作用。小学生只有读出声音(包括听别人读),自己听到,才能把书面文字和它的含义联系起来。特别是低年级的学生,离开了朗读的中介,往往难以理解课文。其实成年人读出声音来,或边看边听别人朗读,对书面的文字的理解也远比默读理解得好,因为朗读是活的。因此,为了帮助学生理解好、朗读好,万万不可缺少了老师的范读。

    课后有位老师对我说:“怎样使学生把课文读得有感情,看起来,就是‘跟我读’。”我说:“对的,记得台湾的一位教授也这样说的。”课堂上我和学生经常互读,互相朗读是“对话”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不能把“对话”只是理解为“你说我说”,也包括“你读我读。”

    过程真的比结果更重要。有过程,才有方法可言,才有能力可言。指导学生把书读好的“过程”,更是我追求的亮点。

    过去,我很重视“披文入情”、“披文得意”。但如果只是始于“披文”,止于“得意”,就失落了语文的本体。“在语文阅读中,文本语言具有双重身份。一方面,它仍然是信息的载体,认识的工具,学生必须以它为凭借,披文得意,入情悟理,学习思想,接受熏陶;另一方面,它又是认识、学习的对象,阅读时不仅要接受信息,更要认识掌握载体本身。”(引自吴忠豪主编:《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》)这里说的“载体”即语言文字。

    阅读教学一方面是引导学生“披文得意”,在阅读中掌握读书方法,另一方面(这是更重要的方面)是引导学生品味、消化、积累、运用课文的语言。“意文兼顾”,才能体现语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。

    《第一次抱母亲》中的护士见作者竟然不知道母亲有多重,以至于抱母亲时,差一点摔倒,便“责怪说:‘你使那么大劲干什么?’”责怪是什么意思?当学生明白了是埋怨中带有一点责备的意思,我便问:这里为什么不用“责备”,也不用“埋怨”?学生说:用“责备”,不符合护士的身份,太重了,因为他们毕竟素不相识;用“埋怨”,又轻了,不足表达护士对母亲的那一份关爱。有了这样的理解,我又问:护士说的这句话该怎样读?怎样读才能把“责怪”的意思读出来?——这样做,是不是就“意文兼顾”了?

    《第一次抱母亲》中有一段话是写母亲辛劳的:“在我记忆中,母亲总是手里拉着我,背上背着妹妹,肩上再挑100多斤重的担子翻山越岭。这样,年复一年,直到我们长大。我们长大后,可以干活了,但逢有重担,母亲总是叫我们放下,让她来挑。我一直以为母亲力大无穷,没想到她是用80多斤的身体,去承受那么重的担子。”


    因为这段话中的“越”是生字,所以我先教“越”字。当学生知道了“越”在这儿作“跨”讲的时候,自然就知道了“翻山越岭”的意思是翻过一道道山,跨过一道道岭了。接着,我抓住了“重担”这个词。我说:“歌德说过,会读书的人,用两只眼睛看,一只眼睛看到纸面上的文字,另一只眼睛看到纸的背后。当我们用两只眼睛去看‘重担’的时候,你就会发现,它绝不仅仅是指挑在肩上的那副100多斤重的担子。”在我的启发下,学生的发言热烈而精彩。是啊,母亲肩上挑的实际上是大半边天啊!这时,我指着黑板上板书的“翻山越岭”说:“那么,现在你对‘翻山越岭’这个词又是怎么理解的?”学生说:“翻山越岭指的是母亲为了子女、家庭和社会所走过的艰辛道路。”

    这就是品味。语文课本中选的都是文质兼美的文章,真的需要我们引导学生去品味。不品味,语文教学就索然无味了。味同嚼蜡的语文教学,阅读能力(包括鉴赏能力)的培养便无从谈起,兴趣的培养也无从谈起,自然也不会受到高尚情操与趣味的熏陶。

    这样品味过之后,接着我让学生把自己的理解和感受带进课文中——通过朗读把自己的感受和理解表达出来。这时学生的朗读生动而感人。——最后的落脚点还是读。

    语文教学的亮点在哪里?语文的味道在哪里?在关键的词句里,在理解后的朗读里。

    课的最后,指导学生写字。我先请学生“读帖”(苏教版语文每课的生字都是请书法家书写、并用红色印的),“读”完后,描红,然后“临帖”。临写完了,我请两位学生在黑板上分别写“越”和“疚”字。但两人写得都不规范。“越”字的右边的第一笔“横”,起笔高了;“疚”字里边的“撇”写长了,而“捺”又写短了,且没有“脚”。于是,我请学生再“读帖”,看“越”字右边的第一笔——“横”,在哪儿起笔。学生这才发现,它在左边“走”字的第二横处起笔。接着,我边讲边在黑板上范写了这两个字。学生们静静地听,静静地看,听课老师也静静地听,静静地看。当我范写完了,师生发出由衷的赞叹。他们只是赞叹我写的字漂亮吗?

    指导学生把字写好,学生们能写一手漂亮的字,是不是也是语文教学的亮点?

    总之,语文教学的亮点在“语文”里,再说具体一点,是在“字词句段篇、听说读写书”里。

    所以,我现在每教一篇课文总是在钻研教材上下功夫,在朗读上下功夫;课文中的每个新词务必弄清它的意思,要求运用的,务必弄明白使用范围,首先自己造几个句子;每个生字以及要板书的词语,力求写得规范,做到笔顺规范,间架结构符合楷书的要求。



摘自:课外语文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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